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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馬鞍山市華冶鋁業有限責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馬鞍山市慈湖高新區金陽路218號 | 聯系人 | 宋志健 | |
項目名稱 | 馬鞍山市華冶鋁業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馬鞍山市華冶鋁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3日,主要從事有色金屬型材生產、銷售。 | |||
參與項目人員名單 | 張先才、張先飛、鄭久蘭、陳超、曹瓊、吳福麗、劉寶河 | |||
現場調查人員及時間 | 鄭久蘭、陳超、曹瓊、吳福麗2021年4月26-28日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鄭世福 | |
現場采樣人員及時間 | 陳超、吳福麗2021年5月6日-8日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鄭世福 | |
實驗室檢測人員及時間 | 脫蓓、郭華先、宋曼2021年5月7日~10日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鋁合金粉塵、硫酸、氫氧化鈉、噪聲、高溫 | |||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粉塵(鋁合金粉塵):經現場采樣和檢測,各崗位接觸鋁合金粉塵均符合工作場所粉塵(總塵)40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接觸限值的要求和峰接觸濃度的要求。
2、化學毒物(硫酸和氫氧化鈉):經現場采樣和檢測,各崗位接觸硫酸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硫酸40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接觸限值的要求和短時間(15min)接觸容許濃度限值的要求;各崗位接觸氫氧化鈉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氫氧化鈉最高容許濃度限值的要求。 3、高溫:在本次評價檢測時段,各崗位接觸高溫均超過國家標準限值要求。 4、噪聲:經現場檢測,擠壓工1、粗切工1以及行車工崗位接觸噪聲超過國家標準限值,其他崗位接觸噪聲符合40h等效聲級的要求。 擠壓工1、粗切工1、擠壓工2、粗切工2、包裝工、精切工、行車工崗位接觸噪聲40h等效聲級均超過80dB(A)屬于噪聲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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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本次評價通過綜合考慮該用人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學特征和潛在危險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強)度與超標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人數、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情況、近3年來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發病情況等因素。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綜合評分分值為135分(見表12-2~表12-4),超過60分以上,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單位。 建議: 1、將擠壓區廠房頂部通氣樓面積加大或為擠壓工、粗切工配備水冷空調等設施。 2、機修工配備KN95防塵口罩。 3、為行車工配備防護面罩、全身防護服。 4、使用酸堿的區域設置噴淋洗眼器,保證水量供應,噴淋洗眼器的保護范圍不得大于15米,且中間不得有遮擋物。 5、急救藥箱中補充配備體溫計。 6、根據可能發生的化學性灼傷,與有救治能力的醫院簽訂急救協議;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并對演練過程進行記錄、總結。 7、將噴砂工序作業時間進行調整,與其他工序錯時生產。 8、配備粉塵、噪聲、高溫等日常監測設備,并安排專人負責按規范要求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做好記錄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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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技術評審。 | |||
備注 |